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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8年度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18-12-03 浏览次数:1716次

各会员单位,建筑业企业:

    根据住建部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工作的要求,为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,营造公平竞争、诚信守法的建筑市场环境,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2018年度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 

    一、评价对象为威海市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,评价活动遵循自愿参加原则,评价对象应遵守协会章程,履行会员义务。

    二、评价工作的依据是“威海市建筑业协会关于印发《威海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》的通知”(威建协字〔2017〕1号)。

    三、参评企业的考核期为一年,其中建筑业企业工程业绩、良好、不良行为的考核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。

    四、时间安排:

    (一)2018年12月20日至2018年12月30日为企业申报时间。

    (二)各区市受理并出具意见,于2018年1月15日前报市建协信用评价办公室。

    (三)市建协组织评价专家组,对各区市上报的评价结果进行审核,报市建筑业信评委审议后网上公示,公示期7日。对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企业信用等级,报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后予以公布

 五、申报材料

(一)《威海市建筑业总承包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指标计分表》(总承包企业填写)、《威海市建筑业专业承包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指标计分表》(专业承包企业填写);

(二)《威海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申请表》;

(三)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、资质证书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。

(四)企业取得的相关认证证书、获奖证书及其他证明文件。

(五)企业最新的质量、安全、文明施工、合同、设备、材料采购、劳资、信用管理等规章制度的目录及文号。

(六)企业发展战略、技术创新规划或技术创新措施。

(七)近2年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的资产负债表。

(八)其他信用评价所需的证明材料等。

    六、联系方式

    联系人:李国辉  沙建秋

    电话:0631-5231952,0631-5286979 

    邮箱:whsjgczhk@163.com

    望各会员单位、各区市按照通知要求及时上报材料,确保评价工作顺利开展。

    

    附件:威海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

   

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.rar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    威海市建筑业协会

    2018年11月2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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